首发 | 元宇宙与虚拟现实
本来节选自李时韩《元宇宙新经济》,由中译出版社转载请注明出处
在门户网站中检索“ 元 宇 宙”,可见定义如下:“‘ 元宇宙’ (Metaverse)是由表示虚拟、抽象的‘超越’(Meta)与表示现实世界的‘宇宙’(Universe)组成的合成词。”目前,大多数报道元宇宙相关新闻的媒体都在使用这一定义。不过,对于大众来说,元宇宙仍然是一个很陌生的概念。
基于前述定义的广泛使用,人们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了“元宇宙即虚拟现实”的认知。虽然有一定道理,但从严格意义上讲,“虚拟现实”还有另外的内涵与外延:虚拟现实是一种人机交互方式,利用电子设备创造的特定环境和状况,能够让使用者有“与实际的周边环境相互作用”之感。所以虚拟现实是一种技术,就像电影《黑客帝国》(The Matrix)中,人们在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中的感觉基本无二。
如此看来,虚拟现实只是元宇宙的一个支流,而并非元宇宙本身。
这也正是我们要用比前述定义更宽泛的内涵来理解元宇宙的原因。首先,不能单纯用“虚拟”来理解“Meta”。 “Meta”源于表示“之间,后”的希腊语“ μετα”的前缀。因此,“Meta”不是“虚拟”的意思,而应理解为“更高”“超越”“上位”之意。
“元认知”(Metacognition)是指“对认识的认知”“对思考的思考”,是存在于认识之上的、最全面的认识。“元数据”(Metadata)则是用来说明其他数据的数据,可以说是“对数据进行的结构化数据”。因此,如果从“元”的本来用法来思考元宇宙,可以说元宇宙是“宇宙的宇宙”“世界观的世界观”,是一个存在于超越宇宙的上位概念的整体宇宙。
在 我 看 来, 对 元 宇 宙 的 严 谨 定 义 并 非 特 别 重 要。 元 宇 宙 本身并不是从学问研究中产生的概念,而是尼尔·斯蒂芬森(NealStephenson)1 于 1992 年在其科幻小说《雪崩》(Snow Crash)中创造的一个词。当然,这并非科技用语首次从科幻小说中产生。“机器人”这个词,也是由捷克剧作家卡雷尔·恰佩克(Karel Čapek)于1921 年首次在舞台剧《罗素姆的万能机器人》(Rossum’s Universal Robots)中使用的。
美国石英财经网站(Quartz)是这样描述元宇宙的:“如果说当代互联网体验是二维的,即你可以在屏幕上滚动浏览它,那么元宇宙就是三维的。你将通过联网的头戴设备或眼镜在其中‘行走’。目前尚不清楚会有一个元宇宙还是多个不同的元宇宙(或者是否真的会有任何元宇宙),但唯一不变的似乎是,元宇宙是互联网的下一代沉浸式版本,很可能会由虚拟现实或增强现实技术来实现。风险投资家马修·鲍尔(Matthew Ball)关于元宇宙的文章影响了马克·扎克伯格(Mark Elliot Zuckerberg),鲍尔将元宇宙描述为‘移动互联网的后继形态’和‘整个人类休闲、劳动和生存的平台’。”
维基百科是这样介绍元宇宙的:“元宇宙包括所有的虚拟现实、增强现实以及互联网的结合,是强化的物理性现实与物理性持续的虚拟空间相结合,而被创造出的集团性虚拟共享空间。”
这里的“元”可以理解为“超越”(beyond)。简单地把元宇宙定义为虚拟现实,实际上是缩小了元宇宙的内涵,很可能一不小心就错过了元宇宙的可能性、扩展性和本质的变化。
如果将元宇宙想象成三维虚拟现实,那么我们生活的空间将只能被划分为“现实”和“虚拟现实”。纵然有不同维度的宇宙,也都只是汇聚成不真实的事物。“现实”和“虚拟现实”的区分,带来了“现实和虚幻”的二分思维。这种感觉让我们更易混淆“现实”与“虚幻”,因此,我们必须意识到“现实”的标准是多么重要。
如果我们将“元”理解为“上层”的概念,那么我们生存的现实算是无穷个宇宙中的一个。在数字世界中,可以建立多个与现实相等的同层级宇宙。有一种看法认为,这种宇宙可以包含它的上层宇宙。
在这种情况下,“现实”只是众多宇宙中的一个。当其他宇宙与“现实”处于平等地位时,它可以说是一个真正的元宇宙,我们的生活和娱乐都存在于此。
涵盖了包括现实在内的多个宇宙的“超然概念”就是所谓的元宇宙。我们可以创造无数个新宇宙,这些宇宙又成了与我们生存的现实处于同等地位的宇宙。从这种观点来看,“现实”只是我们可选择的各种宇宙之一。
如此一来,对元宇宙不同概念的理解会产生极大差别。这对于正在思考今后如何适应元宇宙、如何在生活中应用元宇宙的我们来说,就会产生完全不同的判断。
庄子是道家的代表人物,“庄周梦蝶”的故事很有名。《庄子·齐物论》中写道:“昔者 庄周梦为胡蝶,栩栩然胡蝶也,自喻适志与!不知周也。俄然觉,则蘧蘧然周也。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?胡蝶之梦为周与?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。此之谓物化。”未来,这个故事
将成为元宇宙的主题。“元宇宙中的我是我,还是现实中的我是我?”如果用二分法来理解元宇宙,阐明哪一个是现实是相当重要的。无论如何,“脚踏实地”很重要。因为虚拟只是虚拟,并不参与和干预现实。
如果说,元宇宙并不适用于“现实和非现实”的二分法概念,只是诸多同层级宇宙罗列后的总称,那就没有必要进行区分了。在“庄周梦蝶”式的生活里,你只需将自己更喜欢的生活设定为主场景,让自己成为那里的主角。由此,现实也不过是自己选择的诸多宇宙中的一个。
在这方面还有一些有趣的话题值得探讨。听说过元宇宙这个概念的人很多,能准确回答元宇宙是什么的人却很少。有的人认为元宇宙是一个平台,就像“谷歌”(Google)、“脸书”(Facebook)的存在一样。与众所周知的概念相比,元宇宙就像社交网络服务或互联网一样,是一个涵盖具体形态和多种服务的、抽象的、属于上层结构的概念范畴。如同脸书属于社交网络服务一样,《崽崽》(Zepeto)、《罗布乐思》(Roblox)、《地平线》(Horizon)等由游戏衍生出的单个元宇宙都是属于宏观元宇宙中的某一类宇宙。所以在预测元宇宙时,我们不说它将替代脸书或是取代互联网本身。
所有人都进入单一元宇宙的状况很难实现,除非像电影《黑客帝国》一样,机器将人类全部关入一个叫“地球”的元宇宙并强制运行。
元宇宙可以广义地理解为一个通用术语,指包括现实在内的各种宇宙共存的状态,但现在我们通常会缩小它的外延,主要用来指代单个元宇宙。如“脸萌”(MYOTee)、“罗布乐思”等个别平台,我们就可以称其为一个元宇宙。所以,元宇宙可以被解读为一个三维虚拟现实空间,大部分人可能也习惯于这样理解。
但是,如果我们更严谨地定义,也可以称之为“超空间”“超现实”或是“超世界”。元宇宙最合适的定义,可能是“开展社会、文化、经济活动的超空间(现实或世界)”。